20190523163358.jpg

長安小飯館
作者:櫻桃糕
狀態:已完結+簡體中文出版
全文字數:336,046字
原文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632408
內容簡介:
細雨微風,青幟小店,胡姬如花
新豐美酒,鮮葵嫩筍,金齏玉鱠

京兆少尹林晏把目光放在那個雪膚杏眼的老闆娘身上。
一個高門仕女淪落到當壚賣酒的境地,實在可憐可嘆......

沈韶光:美酒美食相伴,還能看過路的英俊小郎君,生活不要太美好^

林晏面沉如水,這些五陵年少每日打扮得這般花哨,打馬街頭,鬥雞走狗,很該整頓整頓!

吃前提示:
1.美食,日常向,甜爽。
2.仍然大致以唐為背景,半架空,勿考據。

 

 


閱讀心得:
沈韶光前世的身份是美食雜誌的編輯,日常工作便是享盡美酒佳餚,卻沒想到有朝一日會穿越到唐朝期間掖庭裡的一名年僅十歲的小宮女。原身本是高門仕女,父親出身於洛下沈氏,年紀輕輕便擔任禮部侍郎一職,前途無限。可是當年先帝沉迷丹藥輕信身邊道士的謠言,斷定吳王有謀反之心想將其誅之,沈侍郎為吳王說話遭到先帝的遷怒,最終被下令處決,妻女則被送去掖庭為奴。沈母本就是金枝玉葉,才入掖庭不到一年時間便撤手人寰了,可以說整個沈家就只剩下沈韶光一人。儘管穿成了罪臣之後,沈韶光卻十分淡定,生活該怎麼過便怎麼過,於是她跟著皇宮裡的博士們學習知識,在御膳房裡偷師學藝,日子雖辛苦卻十分充實,直到十九歲那年新帝為展示仁德決定將一批大齡宮女放出宮,沈韶光也花了不少錢財與其他宮女交換了出宮的機會。出宮後,為了籌劃未來理想的退休生活,沈韶光決定用手裡剩下的資金在長安城裡做點小生意,由於她前世是美食雜誌編輯,今世又有御膳房的經驗,因此她首先想到的便是飲食業,沈韶光的手藝不俗,而且極具創新能力,本來她只是擺賣街頭小攤,才幾個月便籌得足夠資金開食店,之後是酒肆、在其他坊開分店,最後還成功立足於熱鬧的東市,連皇帝也忍不住微服出巡一嘗她的手藝。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女主靠美食成功賺到大把鈔票的故事,因為我本來就很喜歡這種充滿煙火氣的美食文,所以在這部份加了很多分數,而且作者很用心,有事先調查一些食材是否在唐朝已經存在,例如辣椒(最早出現在明代末年)有關的美食不會出現在文裡,美食的描述也合格,劇情主要集中於菜色的開發以及小飯館的逐步升級,沒有亂七八糟的支線劇情,全本小說看下來還不錯。但不知是作者本身的風格,還是作者想還原唐朝的風土人情,這本小說從描述到人物對話都非常的文皺皺,例如角色們交談時第一人稱不會用“我”,而是用“兒”、“某”。老實說我剛開始看第一章的時候很不習慣,差點為此棄文XD也因為這本的風格如此咬文嚼字,同樣是三十萬字左右的小說,我花了近一倍的時間才看完。

感情線的部份寫得比較含蓄,但我還滿喜歡男女主角之間的氛圍,比起激烈的愛戀,兩人的相處模式更偏向相濡而沫呢,男主林晏表白的劇情也很有意思,沈韶光因為自身是罪臣之後,林晏卻是前途光明的京少尹(※差不多等於現在的副市長),兩人成親的話自己的身份肯定會拖他的後腿,所以一找到機會就勸說林晏放棄,然後林晏用儒家術語含蓄地表明心意XD↓↓↓
    “這大味必淡沒什麼說,兒倒有別想請教。掖庭時,曾讀詩: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後又讀一位洪先生書,使人有乍交之歡,不若使人無久處之厭。兒覺得,有道理得很。林郎君以為呢”
  林晏看了沈韶光半晌,沈韶光維持著沉靜微笑樣子。
  林晏抿抿嘴,“聽女郎說話,有些老莊意思,但觀令尊行事,卻是一位儒者。”
  沈韶光挑眉。
  “某也是儒家子弟。我們儒家弟子但講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盡心盡力以求之,如此而已。”林晏神色堅定認真,目光不閃不避地看著沈韶光。
  沈韶光一時無話,原來你們儒家積極入世,表現在各個方面。
“禮記云: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夙夜強學以待問,懷忠信以待舉,力行以待取。”林晏舔下嘴唇,垂下眼睛,輕聲道,“這話,某說來有自大之嫌,但還是請小娘子認真想一想。”
  沈韶光:“……”
  儒者就像席上珍寶,等待著被聘用;努力學習,等待著被詢問;心懷忠信,等待著被舉薦;身體力行,等待著被錄取。他這是自比“席上之珍”,等著被我“聘取”
  不是,你**這是表白嗎?
  你們唐代人都是這樣表白嗎?論道似?
  沈韶光假笑,“你們儒者也真是,又何必知其不可而為之呢”
  “不為,又怎麼知道不可也許可得很呢”最後語氣有些輕,“呢”後似帶著無盡遐想,明明這樣正經話,竟然說出了兩分狎昵纏綿。林晏有些不自然地端起飲子喝一口,袖子中露出些五色絲縷來。
  看著他下巴,和喝水時滾動喉結,沈韶光心思被這個 “也許可得很呢”帶得有點跑偏,怎麼“可”賭書潑茶、鴛帳纏綿、生兒育女、白頭偕老

基本上撇除咬文嚼字的文風這點,這本我還滿喜歡的。
 

作者其他作品:《京華子午》

題材分類標籤 美食

    

arrow
arrow

    司徒SZE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