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罵我拜金,可我老公超愛
作者:夢詭彌生
狀態:已完結
全文字數:740,768字
原文網址:https://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723616
內容簡介:
杭思潼死後才知道,自己不過是一本甜寵文裡愛慕虛榮的女配,她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證明愛慕虛榮的人一定會有報應。
重生在死亡前半年,杭思潼立馬收拾包袱逃跑,這女配誰愛當誰當,有錢人那麼多,舔誰不是舔,幹嘛盯著要她命的?此處錢多人不傻,自有人傻錢多處。
沒成想,杭思潼找到新的冤大頭給自己花錢後,原來那些高貴又清高的男主們卻紛紛後悔了,突然覺得她好像也不是那麼差,她只是可憐,於是紛紛想來教導她如何當一個討喜又正常的人,希望她回頭是岸,跟他們回去,甚至答應跟她複合。
杭思潼只覺得他們有病,嚇得直接官宣自己的新老公,花新老公的錢天經地義,哪裡輪得到那些妖魔鬼怪多嘴!
——
人人都跟梁時清說杭思潼愛慕虛榮品性低劣,跟他在一起就是圖他的錢。
梁時清不以為然:她愛我才圖我的錢,她怎麼不圖別人的?
杭思潼從前的事暴露後裝委屈跟梁時清各種告狀,說曾經多不好,其實都是別人的錯。
梁時清深有同感:“錢在哪裡愛就在哪裡,他們只是不愛你才覺得你愛慕虛榮,不要被他們騙了,寶寶,他們是在PUA你。”
杭思潼的前任們:你醒醒啊!你才是被CPU的那個!
閱讀心得:
“委屈我自己,我就不是杭思潼了,杭思潼永遠愛慕虛榮、品行低劣、本性難移。”
因為朋友說這本男主的人設是難得一見的粵圈太子爺讓我非常好奇XD書名和簡介給人的感覺像是“愛慕虛榮拜金女X人傻錢多戀愛腦”的戀愛喜劇,可劇情意外地很認真。如果單純因簡介對小說感興趣的話甚至會大喊“欺詐”的程度XDD
女主重生後覺醒自己身處的世界只是一本甜寵文,而她則是作為原文女主人生對照組的惡毒女五。為了逃離原著劇情線,女主決定從原文主舞台的濱城(上海)跑路到荊城(廣東),打算先躲半年再說。然後她在老城區租房子時遇到剛從奶奶手上繼承了幾棟樓的男主。女主看他年紀輕輕就成為包租公,家裡應該挺有錢,於是用了點手段到男主家裡的山莊工作,看看能不能勾搭上。可惜男主銅牆鐵壁,看穿她心思不純的拜金本質,一點機會都不給女主,還叮囑親朋好友們別靠她太近。不過男主雖然看不上女主的撈女行為,但他是個正直善良、追求中立的好人,所以當女主那個有錢有勢的神經病前男友上門找碴時會主動站出來為她解困,以此為契機兩人開始熟絡起來,男主也逐漸放下對女主的成見,繼而愛上她。稍微有點《傲慢與偏見》的味道呢。
女主一開始的人設很差,就是那種很刻板的愚蠢惡毒人設。不過隨著劇情發展會慢慢揭露女主的身世,突然覺得她能長成現在這樣沒有瘋掉已經很棒了。女主在還沒開始記事的年紀便被狠心的父母賣給了路過的人販子。由於小時候長得又黑又醜,她跟在人販子身邊幾年都沒找到買家,直到三四歲時人販子遭到逮捕,才被送到孤兒院。雖然後來被人領養,但養父母都不是好人,兩人一直生不出兒子,找大師算過女主的命格是“命中有弟弟”的,所以才會領養她。在養父母家的日子裡,女主不僅被當作下人使喚,還經常遭受打罵,如果沒有義務教育的話,養父母甚至不想讓人上學。幸好女主也爭氣,在這樣的環境下還能考上了不錯的高中,不過在她十六歲時養父母終於生了個兒子後,便不顧女主死活把她退回孤兒院。
其實女主自身是一個很優秀的人,學習能力很好,高考時作文比原文女主少了兩分才丟了狀元,而且過目不忘的,總能一眼發現別人忽略的細節。如果單憑自己努力的話,未必不能過上好日子。可從小在惡劣環境下長大的她對金錢和成為人上人有種強烈的執念,因此故意設局和原文女主成為朋友,藉此踏入了濱城的上層圈子。不過圈子裡的豪門千金少爺們都很瞧不起女主,總把她當成可以任意嘲諷和玩弄的小醜,後來因某件事被原文男一男二聯手陷害得身敗名裂,在濱城徹底混不下去。
前五十章的劇情女主都挺慘的,明明只是想努力生存下去卻總是遇到各種倒霉事,尤其是女主想要豬籠草的原因讓我挺難過的。不過自從原文主線劇情結束女主迎來新生後,故事的風格變得越來越平和。女主開始結交新朋友、努力學習希望能考上研究生,整個人變得積極向上,而男主一直在她身邊默默陪伴她,後來順其自然地的在一起。男主角的戀愛腦人設其實在小說後半才慢慢展露出來,明明之前還認為女主是拜金撈女,但告白時女主不接受能分他一半身家的私章還有點委屈XD
前面寫太長所以直接進入總結,作者的文筆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很多劇情因為不夠順暢讀起來會有點辛苦,但故事的內核很有意思。用另一個角度解構甜寵文,以及主角團們一些隱藏的黑暗面,正如文中提到的這段──
順風順水的只有作者筆下疼愛的角色,每個人只要作為獨立的個體,就會遭遇天災人禍,甚至是一些自己很討厭,又沒辦法杜絕的事情,主角團他們在文裡永遠不會犯錯,因為作者用文字掩蓋他們的錯誤。
沒有春秋筆法,那一切就會顯露原形。
另外,童話溫室破碎後原文女主的最終選擇也讓我挺吃驚的。故事整體的完成度很不錯,雖然文筆有點可惜,但我覺得可以一看。